現在建設工程在竣工后通常要完成工程結算,之后要通過結算審計這一個門檻才能拿到工程款。這樣就容易給人一個工程結算之后必須有審計的誤解。事實上,除了政府性投資的項目、大型建設項目或其他一些要求規定必須要經過審計的,其他并沒有對審計做出強制性的要求。
因為甲方和乙方在結算時根本上的利益矛盾,常常會在結算工程款上存在爭議,這時候就需要審計,也就是更進一步核實結算數據。而對于一些按規定必須要通過審計的項目,通常涉及投資額巨大,更要卡緊結算額,以保證結算造價額的正確性。
結算審計是控制造價的一個重要步驟和手段,往往施工放交上來的結算金額摻了許多水分,把好審計關,根據已有的真實資料,實地勘察來確定工程量及定額,利于掌握建設項目情況,對于政府投資,則利于政府完美固定資產臺賬,杜絕國有資金流失。
盡管現在金額幾十萬及以上的項目基本都會有審計流程,但按規定,有幾類工程項目是必須要經過審計流程的。
一類是有政府性投資的建設項目,一類是大型建設項目。企業建設自用的建設項目則是由甲方自行決定需不需要審計。
如果甲方對乙方報審的結算金額很滿意,或者不是十分在意,便有權決定結算直接通過不經過審計,但通常這類情況不會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