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工程結算審計在工程竣工結算這一步驟已經非常普遍,尤其是有政府投資進行的建設工程,通常都避不開最后的結算審計。而工程審計的費用收誰支付,這篇就是圍繞這展開的內容。
在審計涉及到的雙方沒有相應約定時,審計單位和業主通常是按照結算造價的比例進行支付,其中項目不同結算的系數也不同。一般來說是百分之2或百分之3左右。
如果核審的核減比例超出了報審造價5%,通常5%以外的部分審計費按5%來計算,由施工方支付。
如果這些審計費用在合同中有所約定,則按照所約定的內容來執行,比如雙方按一定的比例支付,或者在什么樣的情況下由某一方支付。
比較常見的是由提出審計的一方來支付審計費用。
工程審計一般分為兩種: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和工程造價審計。
造價審計通常指單項、單位工程的造價審核,審計過程和決算編制大致一樣,就是算出工程量,然后套相應的定額。造價工程師來做。
由于一個建設項目的總的支出是由很多單項、單位工程組成的,除造價審計的單項、單位工程的造價審核,而且還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開發費用、工程管理雜費等是不需要造價審計的,這部分匯總即竣工財務決算審計。就是將結算審計后的,和未經審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,審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,是否有擠占建設成本和計劃外建設項目的現象等,來確定一個建設項目的總造價,由注冊會計師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