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PC總承包工程模式獨特,但做結算審計時整體方法、思路和一般審計大體是相同的。
一個EPC項目的審計包括這幾個階段:
1、審計前準備期。主要是審計機構在駐場前進行審計協調,調研各方對各階段的審計需求,召開審計啟動會,明確審計配合要求等。
2、現場實施審計期。這個階段審計機構會重點關注:
①項目財務收支的真實性、合法性。
②招投標管理中的分包問題。
③合同風險管理問題。
④關注物資采購執行中的追究和索賠問題。
3、竣工決算審計期。這個階段將重點審查合同、變更、簽證等結算材料,并且會對投資限額進行嚴格的限制,不允許出現隱匿建設資金或搭車建設等現象。
4、問題整改期。對審計發現的問題,企業要進行整改,整改期間審計單位會持續跟進,逐項落實。
對于EPC項目審計,需要精心謀劃,分析預判審計需求,以保障審計組織,審計雙方充分的溝通,有效交換審計意見確保審計效果,到最后整改閉環,參建各方應在考慮審計整改建議和要求的基礎上,結合本單位和建設現場的實際情況,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,并按要求進行整改實現審計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