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審計是一種針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專業審計活動,主要目的是通過行使獨立審計職權,檢查工程建設各基建環節的管理是否合規合法、建設成本的真實性和相關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等,以糾正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。工程審計的內容廣泛,包括工程項目的分包、轉包環節是否符合規定,審批流程與招投標工作是否符合規定,對施工單位的合同完成情況進行審查,以及審查工程施工質量與安全設施等。
此外,工程審計還包括對工程項目前期、施工過程以及終結階段的審計,涉及決算資料的完整性、各項建設投資支出的真實性、建設工程竣工結算的真實性、概算執行情況、交付使用資產真實性、完整性以及結余資金及基建收入等多個方面。這些審計活動有助于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,提高項目投資的經濟效益。
工程審計的類型多種多樣,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,可以將其分為不同的類別。按審計內容劃分:
工程造價審計:主要對單項、單位工程的造價進行審核,其審計過程與乙方的決算編制過程基本相同,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額。這通常由造價工程師完成。
竣工財務決算審計:將造價工程師審定的和未經造價工程師審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,審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,是否有擠占建設成本和計劃外建設項目的現象等,以確定一個建設項目的總的造價。這通常由注冊會計師完成。
工程造價審計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在多個方面存在顯著的區別,這些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
審計目的與標的:工程造價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承包人提交的經濟資料進行審查,通過審計確認施工費用,確保國家相關資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規。其審計標的以單位工程為主,重點關注單位工程造價的合理性。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則是對整個基建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查,目的是加強國有資產的有效控制,避免投資者濫用職權等違法違規行為,其審計標的以基建項目為主,包括資金來源、基建計劃、前期工程等一切財務收支。
審計內容與范圍:工程造價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施工圖紙、人工、材料、機械臺班價格等,通過復核計算得到最終竣工造價,作為承發包雙方結算的依據。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內容則更為廣泛,包括竣工決算編制依據、項目建設及概(預)執行情況、建設成本、交付使用資產等,涉及項目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。
法律效力:工程造價審計的結果主要作為承發包雙方結算的依據,其法律效力主要體現在合同雙方之間。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結果則具有更廣泛的法律效力,因為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之間是一種審計行政法律關系,審計監督的結果對被審計單位產生法律效力,雖然對其他單位不產生連帶法律約束力,但其影響范圍更廣。
從業人員:工程造價審計主要涉及工程經濟和工程技術人員,他們具備相關的工程知識和經驗,能夠準確判斷工程造價的合理性。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則主要由會計師、審計師等專業人員負責,他們具備豐富的財務和審計知識,能夠全面審查項目的財務收支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