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實踐中,有些項目沒簽合同就進場了。最后等到活干完了,可甲方便不認施工方報的價格,在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處理呢?
就報價表而言,只是施工方單方面呈現的一個報價表,價格都是施工方自己填的,沒有任何依據,甲方不認可也很正常,那當項目沒合同的時候要怎么確定單價呢?
首先雙方之間應當先進行協商。如果雙方確實協商不成,根據最高院建設工程司法解釋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規定,建設工程項目雙方之間沒有合同,對于單價協商不成的,按市場價計價。這里說的市場價是什么意思?
意思就是,有定額按照定額計價,沒定額按市場多方詢價來確定單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