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觸了很多施工方,沒有簽合同的情況其實是很常見的。現在接工程難,尤其很多小工程和勞務分包,很多都是只有口頭約定了工程總價或者單價,并沒有簽訂工程合同。施工方帶著工人把活干完了,甲方又以這樣那樣的理由拖著不結算。最終沒辦法,想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要回工程款。但想要起訴法院卻因為沒有合同作為證據,怕法院不予立案。其實,這種情況下,不必過于擔心,合同只是證據的其中一種,只要你能證明你是實際施工人并履行了施工義務就能起訴立案。
首先,你要收集工程相關的施工資料、聊天記錄、工程聯系單、電話錄音、轉賬記錄等,這些證據里還要能確定你的施工范圍。有了這些依據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訴,還可以做一份工程造價訴前鑒定,作為甲方應向你支付工程款的依據。由于前面收集的材料,只能證明你是實際施工人,沒有合同支撐,應付工程價款無法證明。而工程造價訴前鑒定的作用,就是確定應付工程價款,作為應付工程款的證據提交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