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工程項目的價值有兩種評估方法,工程造價評估與資產評估的結果都是對工程價值的體現,既然都是評估,那這兩種評估能否相互代替?又應該如何選擇呢?
工程造價評估僅以工程建設時的合同或其他計價條件作為依據,對工程項目的成本進行評估,工程完工后存續的時間并不影響評估的價格。而在資產評估中,已完工程作為資產,存續期間是影響其價格的重要因素。
資產評估要考慮被評估對象的使用年限、折舊情況及市場價值。而工程造價評估,僅以建造發生為條件,不考慮自然和物理原因造成的損耗。所以工程造價評估不同于資產評估,兩者不能互相代替,綜上所述,當需要對一個工程項目的成本進行詳細估算時,那么工程造價評估是比較合適的方法,而當決定是否出售或投資某項資產時,資產評估更能體現項目現有的價值,你明白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