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價合同是發承包雙方約定主要以工程量清單、項目特征及其綜合單價進行合同價款計算、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。計算時需嚴格依據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》及國家的法律、法規及標準規范進行。
綜合單價計價方式
采用綜合單價計價方式,簡化計價程序,實現與國際接軌。綜合單價是指完成一個規定計量單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費、材料費、機械使用費、管理費和利潤,并考慮風險因素。
理論上講,綜合單價應包括完成規定計量單位的合格產品所需的全部費用。但實際上,考慮我國的現實情況,綜合單價包括除規費、稅金以外的全部費用。
費用構成
工程量清單計價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、措施項目清單費、其他項目清單費和規費、稅金。
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,應根據規范規定的綜合單價組成,按設計文件或參照附錄中的“工程內容”確定。
措施項目清單的金額,應根據擬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,參照規范規定的綜合單價組成確定。
風險考慮
綜合單價中需考慮風險因素而增加的費用,以應對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確定因素。
變更調整
施工合同中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需調整時,除合同另有約定外,應遵循一定的調整原則。如工程量清單漏項或由于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,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方提出,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。
其他注意事項
1.工程量計算準確性:工程量計算時,應嚴格按照圖紙所標注的尺寸進行計算,不得任意加大或縮小、任意增加或減少,以免影響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。
2.遵循法律法規: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還需遵循國家的法律、法規及標準規范,確保計價活動的合法性和合規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