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常有施工方詢問,當時簽合同的時候簽訂的單價合同是低于市場價的,鑒定的時候是不是可以按照市場價格來鑒定?
《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范》(GB/T 51262-2017)第5.1.2條規定,鑒定人應當根據鑒定項目證據材料是否完整、充分、詳細,優先選擇能準確進行鑒定的施工圖預算(或工程量清單計價)方法,如受證據所限,可采用概算、估算的方法進行鑒定。第5.3.1條規定,在鑒定項目工程合同有效的情況下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,鑒定人應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鑒定,不得任意改變合同當事人合法的合意。
也就是說,既然合同對價格做出了約定,鑒定機構也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進行鑒定,根據合同法,合同文件是解決糾紛的第一依據,合同是雙方合作初衷的意愿,只要雙方簽訂的合同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,不管雙方約定條款是否合理,鑒定機構都無權否定合同約定內容,這是造價鑒定的從約原則。